一般公告-轉行政院來函,「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及「各機關員工福利措施推動原則」,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一、依據行政院114年11月14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2031號函辦理。
二、審酌現行各機關之托育服務及福利措施事宜已得依行政院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0月13日總處給字第11440019091號函修正之「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辦理,該院爰停止適用旨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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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 函.pdf
| 發布時間: |
2025-11-26 09:30:39 |
| 發布單位: |
三義高中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