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轉知苗栗縣政府檢送修正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及「問答集Q&A」,請查照。
主旨:檢送修正之「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及「問答集Q&A」,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0月17日部法一字第11458664171號書函辦理。
二、為落實服務法相關規範,請各機關學校定期(每年或間年)要求適用服務法之現職人員以及新進人員於就(到)職時,以旨揭最新修正之版本填具,自行檢視有無違反服務法經營商業及兼職規定等情形。
三、公務員如違反服務法所定經營商業或兼職規定,經權責機關查證屬實,即應依同法第23條規定,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戒或懲處。
相關檔案
苗栗縣政府 函.pdf
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pdf
銓敘部 書函.pdf
問答集.pdf
| 發布時間: |
2025-10-23 14:14:05 |
| 發布單位: |
三義高中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