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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金公告-109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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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下稱移民署)110年2月1日移署移字第1100018407號函辦理。
二、 移民署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 本(109)學年度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核發獎項:
1、 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地區或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共計8獎項。
2、 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增加單一級別證照獎勵金。
(二)核發金額: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調整一致,各組別核發金額自新台幣3,000元至1萬2,000元不等。
四、 旨揭計畫報名時間自110年2月22日起至同年3月31日止,報名方式如下:
(一)申請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學生獎學金與清寒學生助學金者,需由「目前就讀之學校」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同時並郵寄自系統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與相關佐證資料至移民署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另前揭學校如為「首次」申請,則需先以「1090125450」公文文號於報名系統完成註冊作業後,始得登入申請,餘則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系統申請
(二)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需由「申請者」依限自行於本系統完成線上申報,同時並郵寄自系統下載含有流水編之申請表、申請清冊與相關佐證資料至移民署移民事務組洪偉玲小姐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另申請如為「首次」申請,則需先於報名系統完成註冊作業
後,始得登入申請,餘則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系統申
請。
五、 另報名系統僅於2月22日至3月31日受理報名作業,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貴校協助符合資格之所屬,依上開時間完成報名程序

相關辦法如附件。


相關檔案

辦法.pdf


發布時間: 2021-03-03 10:56:57
發布單位: 三義高中(國中部)教務處


學校地址:苗栗縣三義鄉廣盛村11鄰122號
聯絡電話:037-872015 傳真:037-876035 統一編號:49-500-100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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